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儋州市妇幼保健院
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
为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市场行情、服务标准及技术能力,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、确定采购需求,我单位现就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开展公开市场调研及询价工作,诚邀符合资质、具备良好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报价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项目名称:儋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
务项目
2.服务地点:儋州市那大镇立业路2号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162号
3.服务周期:2年,驻点维保(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)
4.项目概况:本项目涵盖单位辖区内所有在用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、故障维修、隐患排查、系统调试、年度检测、台账更新、应急保障等全套维保服务,保障消防设施全年完好有效、稳定运行,确保顺利通过消防监督检查、专项抽查及年度消防检测验收。
本次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维护、保养、检测、维修工作:
1.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联动控制系统;
2.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消火栓给水系统;
3.防排烟系统、防火卷帘、防火门、挡烟垂壁;
4.气体灭火系统、干粉灭火系统、细水雾灭火系统;
5.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系统;
6.消防广播、消防专用电话系统;
7.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、可燃气体探测系统;
8.消防水泵、稳压泵、控制柜等消防供水设备;
9.消防电梯、防火分隔设施等配套消防设施;
10.所有消防附属设施、线路、管路及配套设备。
1.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2.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,且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,可提供备案查询截图。
3.项目团队配置齐全: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,在岗维保人员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,同时提供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。
4.近三年内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、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、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5.具备丰富的同类消防维保服务经验,拥有近三年企事业单位、园区、楼宇等同类维保服务业绩。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、不允许分包转包。
1.本次报价为含税全包总价,报价包含人工费、设备检测费、差旅费、运维服务费、小型零配件材料费、税费、应急保障费、资料编制费及合同履约全过程所有不可预见费用。
2.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,明确年度总报价、月度维保费用、常规耗材单价、大型设备维修收费标准等明细内容,格式清晰、内容完整。
3.报价文件内容真实有效,所有报价均为一次性报价,调研报价一经提交,不得擅自更改。
4.严禁恶意低价、围标、串标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参与资格,并纳入失信名单。
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,纸质版密封递交(同时可提交电子版扫描件):
1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授权参与本次调研人员);
2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;
3.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、在岗维保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;
4.近三年同类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业绩合同、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;
5.完整的项目维保实施方案(含服务团队配置、巡检计划、故障响应机制、隐患整改方案、应急保障预案、台账管理制度);
6.正式报价函及详细分项报价清单;
7.无失信记录、无重大安全事故、无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函。
(1)报送方式:可现场报送、可邮寄。
(2)报送地址:儋州市那大镇立业路2号(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二楼总务科)。
(3)联系方式:刘女士 0898-36982122
接收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-17:30
(4)截止时间:自公布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6时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,不予受理。
1.本次公告仅为市场调研及价格询价,不属于正式招标、采购活动,不具有合同约束力,我方不向参与供应商支付任何调研费用。
2.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本单位后续采购预算编制、采购需求制定、服务标准确定的参考依据,我方有权根据调研情况自主确定后续采购方式及采购要求。
3.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资格,并保留追责权利。
4.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维保方案、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及最新政策要求。